黑森质技监特发〔2017〕9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工总局
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各林业局、重点国有林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森工林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中心,:
现将《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印发的《森工系统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