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森质技监计发〔2017〕20号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的通知》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各林业局、各重点国有林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的通知》(黑质技监函发〔2017〕26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林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所属加油站,按照要求将《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公示》牌悬挂在加油站显著位置,对企业的有关责任进行明示。公示牌的制作由企业自主选择,不做统一要求,但必须符合标准规定。文件所附公示牌下方的制作企业是由省质监局推荐的制作单位,不做硬性选择规定。各林区要在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认真填写《加油站统计表》上报我局。
联系人:陈广新 邮箱:413963240@qq.com。
2017年8月23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亚布力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成品油专项整治的指示,整顿和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落实好省委第十二巡视组提出的“推进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加油站监督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厘清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责任单位主体、计量技术机构、行政监管部门等责任,完善辖区负责、分级监督管理等制度。省局决定在全省各加油站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省局制作的《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公示》板样式、规格、材料、制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附后)。
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落实,并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落实情况以文字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省局计量处。内容包括:xxxx市加油站计量监管统计表(见附表);已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的注明“已明示”;没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的注明“没明示”;xxxx市没明示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的情况报告;统计表和情况报告加盖局公章。
联系人:陈明利 联系电话:0451-87979129
邮 箱:hljsjlc@163.com。
附:1.加油站计量监管责任公示(样式)
2.xxxx市(地)加油站计量监管统计表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