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规定
黑森水〔2016〕1017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为防抗旱减灾决策提供依据,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总《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黑龙江省洪水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干旱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林管局、林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突发险情、灾情报告的管理。森工系统防汛指挥部在报告总局防汛指挥部同时,报所在各市(行署)、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第三条 突发险情主要指水库、水电站、尾矿坝、涵闸、泵站、堤坝以及其他防洪工程出现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情况。重大突发险情指上工程出现溃坝、决口或垮塌等险情前兆时。
突发灾情指由于江河湖水泛滥或山洪泥石流滑坡导致人员伤亡、局址社区被淹、人员被围困、基础设施被损坏或水域污染导致城乡居民供水危机的情况。重大突发灾情指涉及人员伤亡(一次过程死亡3人以上);铁路、公路中断,林业局被淹(较小施业区受淹面积达50%以上,交通、通讯、电力受损30%以上;中等施业区受淹面积达30%以上,交通、通讯、电力受损20%以上;较大施业区受淹面积达10%以上,交通、通讯、电力受损10%以上);大量群众被洪水围困(被围困群众人数超过10人且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林业局供水主要干线、饮用水源遭到严重毁坏或污染,造成居民大范围用水困难或长时间停水(林业局居民或社区范围半数以上、预计持续2天以上)等情况。
第四条 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和发布遵循分级负责、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确定专人负责突发险情、灾情的掌握与报告工作。
第二章 报告内容
第六条 突发险情报告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险情态势以及抢险情况等。
第七条 水库(水电站)、堤防(河道工程)、涵闸(泵站)突发险情报告内容。
(1)水库
水库基本情况:水库名称、所在位置、所在河流、建设时间、是否病险、主管单位、集雨面积、总库容、大坝类型、坝高、坝顶高程、泄洪设施、泄流能力、汛限水位、校核水位、设计水位以及溃坝可能影响的范围、人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等;
水库险情态势:险情发生的时间、出险位置、险情类型、当前库水位、蓄水量、出入库流量、下游河道安全泄量、雨水情、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水库抢险情况:现场指挥、抢险救灾人员、抢险物料、抢险措施及方案等。
(2)堤防
堤防基本情况:堤防名称、所在位置、所在河流、堤防级别、特征水位、堤顶高程、堤防高度、内外边坡以及堤防决口可能影响的范围、入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等;
堤防险情态势:险情发生时间、出险位置、险情范围、险情类型、河道水位、流量、雨水情、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堤防抢险情况:现场指挥、抢险救灾人员、抢险物料、抢险措施及方案等。
(3)涵闸
涵闸基本情况:涵闸名称、所在位置、所在河流、涵闸类型、涵闸孔数、闸孔尺寸、闸底高程、闸顶高程、启闭形式、过流能力(设计、实际)、特征水位以及涵闸失事可能影响的范围、人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等;
涵闸险情态势:出险时间、出险位置、险情类型、河道水位、流量、雨水情、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涵闸抢险情况:现场指挥、抢险救灾人员、抢险物料、抢险措施及方案等。
第八条 突发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灾害基本情况: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别、致灾原因、发展趋势及可能引起的次生衍生灾害。
灾害损失情况:死亡人口、失踪人口、被淹村庄或城镇、被困群众、受灾范围、受灾面积、受灾人口、基础设施水毁情况、交通中断情况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其中死亡及失踪人口应有原因分析,受淹城镇或村庄应包括基本情况、受淹范围、受淹水深、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情况。
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预警预报发布、启动预案、群众转移、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第九条 供水危机报告应包括供水基本情况,供水工程遭受破坏或水源污染的时间、位置、原因及程度,影响的范围、人口和可续的时间,应急供水措施,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第三章 报告程序
第十条 相关林管局、林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及时掌握突发险情、灾情的同时,要与有关部门从其他渠道掌握的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进行核实,及时沟通,并在第一时间向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当有人员伤亡,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第十一条 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分为首次报告和续报,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由相关林管局、林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办事机构负责人签发。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并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第十二条 遇有突发险情、灾情,应首先报告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分管领导,并逐级上报。
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或重大灾情时,相关林管局、林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在重大突发险情或重大灾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到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并随着险情、灾情的发展,随时上报险情、灾情动态和抢险救灾措施。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接报后,立即报告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有关领导。
第十三条 续报指在突发险情、灾情发展过程中,相关林管局、林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险情、灾情发展及抢险救灾的变化情况,对事件的补充报告。续报内容应分类上报,并附险情、灾情图片。续报应延续到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
第四章 核实发布
第十四条 在突发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后,相关林管局、林业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突发险情、灾情的严重程度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上报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涉及重大险情、灾情的,书面报告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
第十五条 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由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第五章 检查监督
第十六条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加强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坚决防止迟报、瞒报、虚报、漏报等现象的发生。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延误救灾抢险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突发险情、灾情上报情况进行评价,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
水库(尾矿坝)工程险情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公章)
水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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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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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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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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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病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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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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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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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库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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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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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顶高程\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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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洪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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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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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限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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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核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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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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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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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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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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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库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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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 水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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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库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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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河道安全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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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描述:
1、雨情、水情。
2、水库溃坝对下游的影响范围、人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
3、抢险情况:
1)抢险组织情况
抢险组织、指挥,受威胁地区群众转移情况等。
2)抢险措施及方案
抢险物资、器材、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抢险方案。
4、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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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堤防(河道)工程险情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公章)
堤防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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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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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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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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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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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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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顶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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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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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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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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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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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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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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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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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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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描述:
1、雨情、水情。
2、堤防(河道)工程决口对下游的影响范围、人口及重要基础设施情况。
3、抢险情况:
1)抢险组织情况
抢险组织、指挥,受威胁地区群众转移情况等。
2)抢险措施及方案
抢险物资、器材、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抢险方案。
4、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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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涵闸(泵站)工程险情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 (公章)
涵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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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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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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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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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闸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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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孔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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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底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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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顶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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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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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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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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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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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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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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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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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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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情描述:
1、雨情、水情。
2、涵闸(泵站)失事可能影响的范围、人口、重要基础设施情况。
3、抢险情况:
1)抢险组织情况
抢险组织、指挥,受威胁地区群众转移情况等。
2)抢险措施及方案
抢险物资、器材、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抢险方案。
4、险情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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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防汛突发灾情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公章)
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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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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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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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描述:死亡及失踪人口、受淹城镇和村庄、被洪水围困群众、受灾范围、受灾面积、受灾人口等情况。
1、雨晴、水情。
2、死亡、失踪人口及原因分析。
3、群众被洪水围困情况,包括原因、范围、人员数量、安全状况及其他。
4、城镇、村庄被淹情况,包括被淹区域基本情况、水深、对人员安全及生产生活影响。
5、抢险救灾情况,包括抢险和救灾方案及实施进展情况,抢险救灾人员,群众转移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6、可能引发的新的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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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
供水危机情况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公章)
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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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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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描述:
1、供水危机发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人口,可能持续的时间。
2、现场领导,抢险救灾人员,应急供水方案,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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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突发山洪灾情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 (公章)
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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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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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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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描述:
1、山洪灾害发生地降雨范围、强度、时间及洪水水情。
2、山洪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情况。
3、死亡、失踪人口及原因分析。
4、群众被洪水围困情况,包括原因、范围、人员数量、安全状况及其他。
5、水利工程、重要基础设施损毁及财产损失情况,对人员安全及生产生活影响。
6、抢险救灾情况,包括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执行情况与抢险救灾实旋进展情况,抢险救灾人员,
群众转移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7、可能弓\发的新的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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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
突发铁路、公路中断灾情报表
填报时间: 填报人: 签发: (公章)
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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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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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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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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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描述:
铁路、公路中断发生地降雨范围、强度、时间及洪水水情。
2、铁路、公路损毁及财产损失情况。
3、人员死亡、失踪人口及原因分析。
4、群众转移安置情况,包括原因、范围、人员数量、安全状况及其他。
5、抢险救灾情况,包括抢险救灾实施进展情况,预计抢通时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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