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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水行政执法文书填表说明
 
来源: 时间:2016-12-26 16:34:59

 

黑龙江省水行政执法文书填表说明
 
一、(  )水务局卷宗:
1、填写XX市、XX县(市);
2、填写管理相对人全称;
3、具体案件的名称。水事违法案件共分为五类——河道案、水资源案、水土保持案、水工程案、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案:
(1) 侵占、毁坏水工程;
(2) 侵占、毁坏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
(3) 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
(4) 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活动;
(5) 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建筑物、构造物;
(6)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活动;
(7) 擅自修建或未按要求修建水工程;
(8) 擅自修建或未按要求修建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造物;
(9) 擅自铺设或未按要求铺设跨河管道电缆;
 (10) 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未经批准在河滩地修建工程设施;
 (11)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种植阻碍行洪林木及高杆作物;
 (12)围湖造地;
 (13)未经批准围垦河道;
 (14)擅自在河道采砂、取土、淘金;
 (15)不符合流域规划、防洪标准及有关技术要求,擅自拆除水工程及其他临河、跨河、穿河建筑物;
(16)擅自向下游增大排泄洪涝流量或阻碍上游洪水下泄;
(17)擅自整治河道;
(18)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爆破、钻探和挖筑鱼塘;
(19)擅自砍伐、破坏护堤护岸林木;
(20)违法占用堤防、护堤地;
(21)重型车辆在堤顶、坝顶行驶或在堤顶、坝顶泥泞期间非防汛车辆行驶;
(22) 有关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23)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
(24)逾期不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25)擅自在江河、湖泊、水库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
(26)未经批准擅自取水;
(27)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28)拒不缴纳水资源费;
(29)拖延缴纳水资源费;
(30)拖欠水资源费;
(31)在政府划定的特定区域,取土、挖砂或采石;
(32)在禁止开垦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33)未经批准,擅自在禁止开垦坡度范围内开垦荒坡地;
(34)在林区伐木,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35)在侵蚀沟坡、土质瘠薄和风蚀严重地区开荒;
(36)水土保持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运行;
 (37)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委托给不具     
 有相应资质单位;
 (38)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39)水利工程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40)勘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资质承揽
 水利工程;
 (41)上述未包含的违法案件,列入其他违法案件。同时,不属于行政处罚案件,按其性质应直接填写。
4、填写详细地点;
5、填写具体(违法)行为;
6、填写领导批准立案件时间或当场处罚时间;
7、填写对案件的处理的最终意见;
8、填写案件终结的具体时间;
9、填写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全称;
10、填写立卷人真实姓名。
二、卷内文件目录
1、 填写卷内各种文书顺序编排号;
2、 填写卷内各种文书的全称;
3、 填写每个案件文件页数顺序,例如1-2。
三、送达回证
凡需要送达相对人的,除《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和《先行登记保存书》外,都必须填写《送达回证》。
1、 填写XX市(XX县);
2、 填写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
3、 据实填写送达人姓名,送达人必须是两人以上;
4、 据实填写;
5、 据实填写;
6、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收,也可以由单位负责收件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公民本人签收如公民本人不在,交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
7、据实填写代收人姓名;
8、记载要说明的事项,如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为送达。对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送达日期以回执上注明日期为送达日期。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
1、填写违法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2、填写具体违法行为。
3、填写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
4、填写法律、法规及规章行政处罚条款项具体内容。
5、填写处罚的具体内容。
6、填写委托代收罚款银行的全称。
7、填写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名称。
8、填写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在地基层法院或法律规定的有关法院,例如:XX县(市、区)人民法院。
五、立案审批表
1、填写被举报或执法检查中发现。
2、填写案件的基本情况,内容要高度概括,务求准确、简练,明了。
3、填写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法制机构意见。
4、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意见。
六、现场检查笔录
1、据实填写;
2、填写XXXX时;
3、填写详细地点,例如:XX市XX乡XX村XX号;
4、填写被检查人姓名或单位全称;
5、详细填写检查现场的地址;
6、填写被检查人的详细电话;
7、填写检查人姓名;
8、填写记录人姓名。
七、现场勘查笔录
1、 填写勘查XX事项;
2、 填写详细地点,例如:XX市XX乡XX村XX号;
3、 填写XXXX时;
4、 填写XXXX时。
八、询问笔录
1、填写询问XX具体事项;
2、填写XXXX时;
3、填写详细地点,例如:XX市XX乡XX村XX号;
4、填写真实姓名;
5、填写被询问人单位的全称;
6、填写被询问人的详细地址;
7、填写执法单位的全称;
8、填写询问事项的具体情况;
9、填写真实姓名。
九、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1、填写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2、填写不予行政处罚单位或个人的详细地点;
3、填写违法事实;
4、填写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具体条款。
十、先行登记保存书
1、填写违法单位或个人的具体违法行为,例如:XX市XX厂拒缴水资源费;
2、填写先行保存物品的名称;
3、填写先行保存物品的详细地点。
十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1、填写违法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2、填写违法单位或个人的具体违法行为,例如:XX市XX厂拒缴水资源费;
3、填写违法单位或个人具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
4、填写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行政处罚条款;
5、填写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名称;
6、填写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在地基层法院或法律规定的有关法院,例如:XX县(市、区)人民法院。
十二、行政处罚告知书
1、填写行政处罚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2、填写具体违法行为;
3、填写违反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内容;
4、填写依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具体行政处罚条款;
5、填写行政机关拟给予处罚具体内容。
十三、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填写被告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填写具体违法行为;
3、填写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具体条款;
4、填写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行政处罚条款;
5、填写具体处罚内容;
6、填写行政执法机构的地址。
十四、行政许可事项听证告知书
1、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填写行政许可的具体要求;
3、填写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机关的地址;
4、填写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机关的邮编;
5、填写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机关的电话号码。
十五、听证通知书
1、填写申请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及其他应当参加听证人员姓名、单位名称;
2、填写听证具体地点,例如:XX市水务局X会议室;
3、填写具体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事项;
4、 填写担任听证主持人姓名。
十六、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1、填写听证具体案件名称;
2、填写本案调查人的真实姓名;
3、填写调查人工作单位名称;
4、填写听证的详细时间(X年X月X日X时);
5、 填写举行听证的具体地点。
十七、行政许可听证笔录
1、 填写听证申请许可具体事项;
2、 填写审查人的真实姓名;
3、 填写审查人工作单位名称;
4、 填写听证的详细时间(X年X月X日X时);
5、 填写举行听证的具体地点。
十八、强制执行申请书
1、 填写法院名称;
2、 填写被处罚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3、 填写法律文书名称;
4、 填写强制执行具体事项的内容;。
5、 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十九、限期缴纳         费通知书
1、此文书适用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适用于经营性收费;
2、填写缴费义务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3、填写应当缴费事由;
4、填写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具体规定;
5、填写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名称;
6、填写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条款;
7、填写按日加征滞纳金及给予行政处罚等内容。对涉及处罚的,不能写明具体内容,事后应当进入处罚程序,使用处罚有关文书;
8、填写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名称;
9、填写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在地基层法院或法律规定的有关法院,例如:XX县(市、区)人民法院。
二十、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
1、填写立即纠正或限期改正;履行法定职责;暂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依职权撤销或建议自行撤销规范性文件;依职权撤销或建议自行撤销违法行政决定等内容。
二十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
1、 填写被处罚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填写具体违法行为;
3、填写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具体条款;
4、填写法律、法规及规章具体条款;
5、填写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6、填写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名称;
7、填写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在地基层法院或法律规定的有关法院;
8、填写代缴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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