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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三届“感动森工”年度 人物(群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11-15 10:09:00

 黑森党宣字[2017]2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感动森工”年度

人物(群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各林业局党委宣传部,总局直属机关党委,总局各直属单位党委宣传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森工发展精神力量,夯建森工道德风尚高地,总局党委宣传部、总局文明办、省林业工会、总局教育局、总局团委、总局文广新局筹建办、黑龙江林业报社、总局新闻中心部门决定共同开展第三届感动森工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宗旨

本届感动森工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活动,以德润林海、感动森工”为主题,通过评选、树立、表彰、宣传,大力弘扬森工精神、推动转型发展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森工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团结友善诚信德美,见义勇为、共建和谐的良好形象,引导人们见贤思齐、择善而从,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巩固提升职工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森工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活动的对象是:森工所属干部职工群众、为森工建设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均可参选。

   三、评选标准

本届“感动森工”年度人物(群体)评选要求所推荐人物(群体)的事迹具备年度性、新闻性、事件性、感动性,即2016—2017年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感人至深、影响强烈、传递正能量的事迹能够感动公众、感动社会、感动森工。重点在以下八个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业绩:

(一)敬业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常年如一,兢兢业业,精益求为森工发展和生态建设默默付出的,看似平凡,实则伟大的普通劳动者。

()助人为乐。无私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用执著与爱心传递人性本善的热心人富裕不忘他人,安逸不忘忧患,无私帮助生活困难群体的慈善传播者。

()孝老爱亲模范跌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社会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信守承诺的坚守者

()见义勇为。在重大或突发事件中,舍己救人、表现英勇、贡献巨大,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感召力,社会反响好。

()自强不息。在个人和家庭遭受困难,能勇敢面对,在艰辛中自强,在逆境中勃发,勇敢战胜生活的苦难,不断校正生命的轨迹,带给人们强烈震撼的生活强者。

()创业创新。从小到大,从无到有,或白手起家,或历尽艰难,努力拼搏,永不言败,追求人生价值、为实现创业梦想脚踏实地、兴业干事;又在引领森工转型发展的创业实践中大胆创新、业绩突出。

(八)重大影响。在森工生态、社会、文化等某个领域出了重大贡献或有突出表现,成绩优异,引起社会关注的个人或群体。其他通过个人行为和经历给他人和社会产生了重要、积极影响巨大,代表了是林区主流价值取向及森工时代精神的个人或群体。

四、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从20173月至201712月。共分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3月)。制定和下发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发布信息,公布推荐评选办法,启动评选活动。

二)推荐上报阶段(20174月)。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中所列的八个类别,每个类别推荐1至2个典型人物和群体,经本级党委审核并公示后,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于515日前报总局党委宣传部推荐候选人需报送以下材料:1、第三届“感动森工”年度人物(群体)推荐表2、候选人事迹材料(1500字)和候选人事迹简介(500字)。3、事迹专题片8分钟。4、一寸彩色照片。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纸制与电子材料同时报送。邮箱:sgxc2347@163.com。联系人:高慧子、李杨。

(三)初审评议阶段(20176—7月)。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初审,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20名候选人进行网络、报纸投票。

(四)终审评定阶段(20178月)。根据综合评定和网络投票得分,确定感动森工年度人物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79月)。对感动森工”年度人物进行总结表彰,举办感动森工”年度人物颁奖典礼。

(六)集中宣传阶段(201510至年底)。通过媒体对获奖人物主要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将“感动森工年度人物的事迹编印成册,将事迹专题片、颁奖晚会录制成光盘,在全林区进行集中宣传

、组织机构

组委会由总局党委宣传部、总局文明办、省林业工会、总局教育局、总局团委总局文广新局筹建办、黑龙江林业报社总局新闻中心等八家单位联合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总局党委宣传部。电话:0451—82641456、82626647。联系人:李艳秀、高慧子。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部门特别是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评选活动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宣传贯彻全省森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创新求发展、开放办森工”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动员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参与到推荐和评选活动中来。

二)广泛发动群众各地各部门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推荐和评选活动中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的过程,使评选活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使评选活动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森工、建设森工、奉献森工”的热情充分展现森工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

(三)严格评选标准各地各系统各有关部门要对推荐上报的候选感动人物(群体)严格把关,做好细致的考查、审核工作,确保推荐上报感动人物(群体)都具有群众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叫得响、立得起、经得住群众和时间的考验,使评选表彰工作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附件:第三届“感动森工”年度人物(群体)推荐表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党委宣传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7年3月19日

 

 

 

 

 

 

 

附件:

第三届“感动森工”年度人物(群体)推荐表

人物

 

 

一寸照片

(电子版)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500字简要事迹(可另附):

 

 

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签章:

                           

注:同时报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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