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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森林工[2017]1号关于开展森工林产工业安全生产
 
来源: 时间:2017-11-17 14:08:00

 

 

 

 

 

黑森林工[2017]1

 

关于开展森工林产工业安全生产

自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林业局直属林产工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做好林产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森工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将《森工林产工业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总局林产工业局

                                  2017年725

 

森工林产工业安全生产自查检查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5号)要求根据总局《黑龙江省森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黑森安委2017〕2),结合林产工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总局党委、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治理安全事故隐患,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自查检查重点内容

    积极配合总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总局、管理局直属林产工业企业、林业局所属林产工业企业加强企业自查和开展行业检查。检查重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设置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作业车间建筑结构、除尘系统、生产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设置情况;粉尘防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关人员粉尘防爆安全培训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企业日常监管安全巡查、自查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8月至10月,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

1.各林产工业企业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改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2.各林业局、各林产工业企业按照总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要求,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林业局、各林产工业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彻底整改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

1. 各林业局、各林产工业企业结合实际,根据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

2.对自查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及时分析存在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

3. 总局安委会在大检查期间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曝光。

4、林业局、各林产工业企业要将开展自查检查情况及时报送上级林产工业部门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

1.各林业局、各林产工业企业采取回头检查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进行跟踪复查。

2.总局安委会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各林业局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林产工业企业要成立工作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联系人:王炼、张洪彦;联系电话:0451-82664234、82622143。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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