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我省开展生态补偿工作相关材料
为将我省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梳理,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文件精神,计划处整理2017年以来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流,重点生态功能区,市场化生态保护机制建设、试点创新、资金投入等情况和填写生态保护补偿基本情况表(数据时间截至2017年9月底),并将工作内容报于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