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局8月12日、9月19日党委(扩大)会议和第四次局长办公会议精神及总局领导部署,在2016年11月对森工系统各单位进行了全面的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下发了《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企业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各企业根据方案,组织队伍,采取多种措施,全力进行清理工作。2017年2月中旬,财务处下发了《企业债务制定还款计划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对于自身的债务,要制定出切实可行债务还款计划,推动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的进程。2017年4月10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推进、落实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下发了有关通知,督促各企业按照方案,认真落实,按时完成既定清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