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9号)和省财政厅、省森工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农【2015】112号)精神,近日,总局在完成公开公示环节后,将2017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2208万元拨付到各林业局。
同时,为确保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总局要求各局对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进行局内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坚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本着公开、公正、真实有效的原则,将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及时发放给林业贷款的龙头企业和林业职工,真正把国家对林业的优惠政策转化为推动林业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