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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丰林业局关于开展清理检查“小金库”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12-05 16:36:20

 

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坚决杜绝和预防“小金库”问题的发生,根据《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 理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局开展“小金库” 清理专项整治 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此次清理检查“小金库”专项整治的对象为机关各部门、 基层单位。
(二)专项整治内容
此次清理检查“小金库”专项整治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 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核销套取 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二、清理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清理自查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 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查自纠(文件下发之日至 10 月 31 日)
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部署落实,认真组织自查,自 查面必须达到 100%,确保全面覆盖、不遗不漏、客观真实。 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并于 10 月 31 日下午下 班前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11 月 1 日—11 月 15 日)
领导小组将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同时,将 自检自查零报告单位、举报线索具体的单位也列入为重点抽查范围。
(三)整改提高(11 月 16 日—11 月 30 日)
各部门、单位要对本单位“小金库”进行清理彻查,对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按照政策统一、分类处理的原则,拟定具体的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 确保资金资产处理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此次清理“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是局党委落实巡查 组反馈建议和意见,健全反对“四风”机制,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的重要举 措。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各单位主要 领导对清理检查“小金库” 清理专项工作负总责。
(二)严肃执纪问责
自查自纠“小金库”问题为“零”的部门、单位,如果 在重点检查或巡视、审计监督中发现设立“小金库”的,一律严肃追责、从重处理。查实的“小金库”资金一律收缴财政,发放给个人的一律予以追缴。同时,依据《关于深入开 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 纪检、组织等单位要对相关责任人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构建长效机制
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 牢牢扎紧财经制度的笼子,着力构建“小金库”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要将“小金库”整治工作同单位评先、评优及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与“两个责任”考核相挂钩、 与业务建设及内部控制建设等相结合。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单位要相互支持,协调配合,综合治理,常抓不懈, 真正落实监督责任。
四、成立 2016 年清理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 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高世清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副组长:才英华 于 莉 张洪庆
成 员:肖吉男 王家薇 刘振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办公室主任 由才英华兼任。主要负责“小金库”清理专项整治的日常和协调工作。  
举报电话:0458-2786374
邮箱举报:sflyjjw@sina.com
举报网站:www.sflyj.com/wsjb
 
 
中共双丰林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 丰 林 业 局 监 察 局
       201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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