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安全生产林区行
1东方红安监局全面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开展辖区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森工系统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有效提高执法监管效能,日前,东方红安监局对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2安监局执法人员名录库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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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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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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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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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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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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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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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50016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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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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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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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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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50016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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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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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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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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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0016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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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东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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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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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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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50016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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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辖区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库
重点监管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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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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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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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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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松源经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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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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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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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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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热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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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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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东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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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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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液化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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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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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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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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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宝熙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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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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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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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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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森海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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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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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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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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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孚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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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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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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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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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飞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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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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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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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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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宝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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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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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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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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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随机检查方式
根据“两随机、一公开”(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派选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采取随机抽查。
5执法检查备案审批
6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公示
被检企业:虎林市珍宝木业
法人代表:张玉财
执法人员:王 晨 曹东党
检查时间:2017年8月21日
检查项: 内业档案管理
检查内容:应急救援器材日常维护、保养;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
检查方法:现场抽查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
处理结果:限期整改
整改情况:整改已完成。
7执法详情
经检查发现,虎林市珍宝木业有限公司存在未建立应急救援器材日常性维护、保养台账;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应急安全教育培训等违规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九十一条、《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各一份,要求虎林市珍宝木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前对上述违规行为整改完毕。
2017年8月24日,东方红安监局执法人员对虎林市珍宝木业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复查并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经复查,虎林市珍宝木业对2017年8月21日存在违规行为全部整改完成,作出复查意见如下;
1、加强对本单位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性维护、保养,建立健全日常巡护记录。
2、完善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委派专人负责督促并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8工作总结
本次检查,东方红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照权利清单,制定随机抽查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时机,同时邀请东方红林区法制办对我局“两随机、一公开”执法情况进行全过程参与,从而提高执法透明度、广泛性、公正性,确保监管执法履职到位,切实消除辖区重点监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