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森工林区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林业局、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安监局:
现将《森工林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森工林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17〕5号)要求,推动各市(地)和企业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夯实全省森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和水平,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加强联合执法和联合督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
(二)检查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要求,共分8项:
1.应急组织体系。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主要检查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是否按照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化等级,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是否依法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3.应急物资装备。主要检查是否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储备应急物资,以及救援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4.应急预案。主要检查是否编制、发布、修订、备案应急预案,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5.应急演练。主要检查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开展演练,并对演练总结评估。
6.教育培训。主要检查是否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和考核。
7.应急处置。主要检查是否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报告、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8.各级应急执法是否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且实行一体化执法,应急执法工作是否规范。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是否开展。
三、检查时间和主要工作任务
从2017年8月至10月,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8月上旬)
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中旬至9月)
一是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对执法是否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且实行一体化执法,应急执法工作是否规范,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是否开展等进行自查。
二是根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各林业局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执法检查覆盖100%。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0月)
各地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在主汛期等重点时期、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党的十九大等政治敏感时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总局安委会将对各地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按照实行一体化执法要求,紧紧围绕8个方面检查内容,逐个企业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
(二)注重效果。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督促整改落实。对应当处罚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
(三)加强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联系人:姜富洋,联系电话:0451—82636940。
附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