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做好近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牡丹江、合江、松花江林管局及所属各林业局、总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安办传真〔2017〕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本页无内容)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