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优秀典型案例
征集评选工作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业管理局党委组织部,总局直属机关党委: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党员“学”的精准,“做”的到位,做到“四个合格”,使各级党组织在学习教育中学有标杆、做有榜样,总局党委决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优秀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工作,挖掘学习教育典型,指导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类别
(一)组织实施类
1、党支部科学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精准确定“学”的内容和方式。
2、各级党组织创新学习方式,编印口袋书、培训教材等资料确保党员学的精准。
3、各级领导干部坚持讲党课制度,党课内容贴近实际,教育效果好。
(二)创新载体类
1、各级党组织搭建“做”的载体和平台,引导党员坚持“四讲四有”标准,做到“四个合格”。
2、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3、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开展学习教育。
4、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突出“四性”原则,积极开展组织生活。
(三)制度保障类
1、制定党员学习“积分制”制度,强化党员学习。
2、制定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党员经常性“党性体检”。
3、制定检查考核制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
各级党组织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在上报上述材料或案例同时,上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其他类别典型案例。
二、征集评选程序
征集评选工作按照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等处级党委推荐,“三江”林管局党委组织部、总局直属机关党委汇总上报,总局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选的程序进行。对评选出的优秀典型案例,总局党委组织部将进行表彰奖励。
三、有关工作要求
1、积极提供相关资料。上报组织实施类、制度保障类典型案例的要提供各项原始资料,原汁原味反映出值得借鉴的做法和经验。上报创新载体类典型案例要按照案例题材形成相关材料,并提供相关照片等辅证资料,确保上报的案例能看得懂、可借鉴、可复制。
2、明确报送数量。“三江”林管局党委组织部、总局直属机关党委要积极挖掘自身和所属基层党组织鲜活典型,并做好征集报送工作。要按照每类典型不少于3个案例(共计30个)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按时报送总局党委组织部。
3、综合运用征集评选成果。各级党委要充分运用征集评选成果,将征集评选成果作为各级党组织评选先优、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的重要依据,充分运用。总局党委组织部将对入选的优秀典型案例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给予适当“加分”。
4、按时上报相关材料。“三江”林管局党委组织部、总局直属机关党委要于10月9日前将典型案例相关材料报送总局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孙越雷,联系电话:0451—82641174,电子信箱:zjzzb82641174@163.com。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