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关于“七一”期间党组织书记
讲党课的通知》的通知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部,总局直属各单位党委组织部(政治处),总局直属机关党委:
现将省委组织部《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七一”期间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的通知》(黑组通字[2017]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讲党课的重要意义,使这次集中讲党课成为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过程。要明确讲党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有侧重地完成讲党课任务。要落实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及时作出部署,并根据不同单位改革发展实际、不同领域行业党员特点讲党课,切实增强党课的说服力、感染力。
各处级党委单位请于7月15日前将党委书记讲稿报送“三江”林管局和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同时报送总局党委组织部,并于7月20日前将各级党委书记讲党课情况(讲党课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效果等)上报“三江”林管局组织部和总局直属机关党委。“三江”林管局、总局直属机关党委要将相关情况汇总后上报总局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田威,联系电话:0451—82641174,电子邮箱:zjzzb82641174@163.com。
总局党委组织部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