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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7-11-17 13:22:00 |
通知
各林管局审计处、各林业局审计科、总局直属单位审计(处)科:
请各单位上报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度审计统计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时间:2017年11月20日前。
二、各单位工作总结上报总局审计局,林业局同时抄送所隶属管理局审计处。
三、林业局统计报表上报给所隶属管理局审计处,管局连同本级数据汇总后,报总局审计局;直属单位直接报总局审计局。
四、工作总结电子版同时报总局审计局 邮箱:sgshenjichu@163.com
2017年11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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