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工总局审计局2017年
第一季度开展的主要审计工作
一、对第一批全面审计单位2016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进行审计
总局审计局组织52名审计人员,于1月7日至1月17日,对第一批次全面审计的总局机关和“三江”林管局机关、“三江”所属23个林业局、总局直属企事业和“三江”林管局所属企事业共计133个单位2016年末的货币资金余额及资金性质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对银行存款在各大银行的存储分布做出了详细分解确认,并发现部分单位大额支出未向总局报批、库存现金超限、大额支现、清产核资漏报账户等问题。通过审计全面了解了以上单位货币资金的存量情况,并责成或建议被审计单位尽快整改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在今后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总局有关文件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发挥其最大效能。
二、对总局所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施全面审计
总局审计局组成8个审计工作组,于2017年2月17日—3月9日,对森工系统35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和现任行政主要领导任期财务收支(结余)情况进行了审计。
本次审计的单位中参公管理单位1个、科研单位10个、资源管理规划单位5个、消防护林单位4个、教学院校8个、勘察设计单位4个、其他类单位3个。审计中发现虚列支出、部分收支或资产负债未纳入预(决)算、挤占专项资金和扩大开支范围、专项资金滞留、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非债权债务性质资金挂账等问题。审计组提出建议和意见百余条,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核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