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证申请——森林经营单位或企业作为申请人,将基本信息填入《森林认证申请表》,申请时申请人须提交认证申请书及相关的文件。
(二)审查受理——认证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由ZTFC提交报价建议书,并与申请人签署认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书1个月内将修改补充资料报认证机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认证申请。 (三)预评估——合同签署后,ZTFC将委派具备相应能力的审核组按照双方协商的审核方案实施。审核组由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确认的审核员组成,其中组长必须由主任审核员担任。审核组须对要求认证的森林经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咨询一些相关的人员,与相关利益方进行座谈,目的是使双方互相沟通和了解,以确定认证程序、内容、范围、以及林区的自然地理概况、森林经营活动的结构、管理及进一步了解认证的森林面积。审核组还将检查经营单位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认证标准要求,对于不符合项目,审核组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预评估的目的,就是更有效地开展主评估。 产销监管链认证,可以视具体情况,按照审核方案决定是否进行预评估。 (四)征求相关利益者意见——审核组确定权益相关方清单与相关利益方进行座谈,并正式审核。 (五)主评估——根据经营规模和强度,确定审核组。申请人的现状(含审核发现)会被记录在初步的审核报告中,并在审核报告中明确审核组的认证决定。 (六)同行专家评议——为了确保评估报告的可靠性,评估报告和相关文件还需交由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并出意见,审核组针对这些意见做出解释,对审核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必要时,会提出新的不符合项 ),并完成审核报告。 (七)认证决定——ZTFC按规定的程序对所有的审核资料和评估报告进行评审、批准,做出认证决定,并及时向申请人送达认证决定和审核报告。认证通过的,ZTFC向申请人签发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 (八)获证后的监督——森林经营认证、产销监管链认证的第一次监督审核时间在获征后的12个月内进行,之后每12个月实施1次。重点审核上次审核发现的不符合项,证书和标志的使用、管理评审的有效性,查看提交的申述、投诉与争议的记录,并确认当出现不符合或不能满足认证机构要求的情况时,获证组织是否已审核其自身体系与程序并采取了适当的纠正措施。在认证证书5年有效期内,年度审核应覆盖森林认证评估的全部内容。 (九)再认证——在证书到期前3个月,获证组织提出再认证申请。再认证通过后,ZTFC签发新的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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