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日前批复,同意《江西鹅湖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2-2020年)》、《四川五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2-2021年)》、《西藏班公湖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3-2020年)》、《安徽大龙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3-2022年)》和《黑龙江长寿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4-2023年)》。 国家林业局在批复中要求,森林公园要加强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强度,保障森林公园的生态安全,维护自然人文景观资源的原始性和完整性。要加强森林公园建设和经营。不得超容量接待游客,做好旅游高峰期应急工作,保障游客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同时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对于新建扩建对生态、景观有较大影响的项目,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尽量少占林地,在选址、规模、风格、色彩和用材上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确需征占林地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禁止开山、开矿、采石、挖沙、房地产开发、建设开发区等不符合森林公园主体功能的行为。严禁借开展宗教旅游活动,大肆新建和扩建寺庙等宗教场所,原则上只允许在原址上进行修缮。《总体规划》所规划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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