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刚(处长、支部书记) 王哲(副处长) 毕艳春(副处长) |
于丹、王涛、王宏斌、魏海林、贾学良、宋喜中、赵珉岷 |
一、长远规划。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编制全省森工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其它综合性规划;按照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规划审批程序和权限初审、审批专项规划,并上报或下发;负责森工林区经济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方面的扶持与帮助。 二、项目管理。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和要求,管理森工林业基本建设、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森工系统产业项目;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权限,负责系统内各类项目的初审、审批、核准、备案。 三、年度计划。编制下达全省森工的年度生产计划(营林生产、林产工业生产、多种经营生产等);按国家投资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下达各基层单位计划;监督检查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综合统计。按照国家林业局、省统计局的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全省森工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和资料的统计和分析工作,下发森工统计报表、组织专项统计调查以及统计执法检查;组织实施周期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社会经济调查。 五、物价监督管理。履行地市级物价执法职能,按《黑龙江省定价目录》授予的权限制定政府定价,实施价格监测、价格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
宋志刚(处长、支部书记) 主持计划统计处全面工作。 王哲(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综合统计、物价监督管理、森工社会经济调查队工作。 毕艳春(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长远规划和项目管理工作。 |
规划审批;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定、成本监审、价格监测发布、政府定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