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森总办〔2016〕31号
关于成立森工总局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林管局及林业局,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平山旅游区管理局:
为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工作的督察,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黑龙江省协调联络组《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3号)要求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总局党委、总局决定成立森工总局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森工重点国有林区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 坤省森工总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马建路 省森工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敬先 省森工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单位:总局办公室、驻总局监察局、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局、营林局、信访办,省林业公安局、省森林资源管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局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局,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各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的法律和规章,监督和保护对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环境建设和环境破坏恢复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指导工作,维护森工林区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林区环境保护;推动林区环境保护的产业发展;推进林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附件: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事项办理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
抄送:办公室、纪委、环保局、营林局、信访办、省林业公安局、省森林资源管理局。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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