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工总局团委学习制度
1、建立学习日制度,每周三定为学习日。周三3—5点原则上不安排其他事务,个人根据需要,按照缺啥补啥,急用先学的原则,自行安排学习内容。每月利用一次周三半天安排集中学习,学习时间可串不可占。
2、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两部分。政治理论学习主要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等一系列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总局党委、总局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现代林业发展、市场经济管理、法律法规、历史文化等知识;业务知识学习主要包括:《党章》、《团章》、《少先队章程》以及团中央、团省委下发的各类规章、制度、文件等共青团专业知识。
3、学习活动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由团委主要领导主持, 团委各部负责人根据集中学习内容组织好专题讨论和中心发言。
4、要认真参加学习活动,讨论时要认真准备,积极发言。有事要及时请假,因故未参加学习活动,要及时主动补课。
5、要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责任、撰写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每季度检查一次,学习检查工作由团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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