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工总局团委办公制度
1、树立“务实高效、活力创新”的工作精神,共塑团结、勤奋、务实、高效、廉洁的青年机关形象。
2、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好工作职责,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和难以确定的问题应提交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3、各部室负责人应对分管领导负责,属于各部室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敢于负责,大胆处理,需要其他部室共同完成的,主办部室要主动与协办部室沟通协调,协办部室要积极配合,完成好相关任务。
4、转变机关作风。确立“基层第一、青年为本”的工作理念,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5、讲求工作效率。对基层团委的请示,一般应在三日内给予答复;对省委、团省委、总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必须立即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部门之间需要协调、衔接的有关问题,积极主动配合完成。要严格执行规范化的办事程序和办事制度,各项工作都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效能、减少差错、避免失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发挥最好水平。
6、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态度要热情、诚恳。讲话要使用礼貌用语,语言表达要简练、准确、清晰,不讲粗话、急话、气话。工作时间要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办重大活动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着正装、戴团徽。
7、认真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按时上下班,遵守考勤纪律。无论因公、因私外出,一天以内,须向团委领导进行口头请假;超过一天,须向团委主要领导请假申请。
8、工作人员要养成记工作日志的习惯,按要求填好《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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