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团委工作职责
总局团委是总局党委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组织全省森工系统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校,是总局党委的助手和后备军,是总局党委联系林区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现代大森工、新森工的重要力量。总局团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行使团省委和总局党委赋予的领导全省森工系统共青团工作、领导森工系统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区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负责指导并组织森工系统青少年的宣传文化、思想理论教育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优秀青年;管理本系统青少年报刊读物的订阅工作。
(三)协助总局党委和总局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四)调查系统内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五)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团员青年在全区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投身于建设现代大森工、新森工的实践中。
(七)负责全区青年统战工作和系统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八)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九)负责指导各级团组织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系统内“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十)承办总局党委、总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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