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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做好职能承接 发挥林区人才优势
来源: 时间:2017-11-17 14:02:00


   
   
  积极做好职能承接 发挥林区人才优势
   
  去年以来,总局人事局按照省人社厅“放管服”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省厅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主动服务林区干部职工,发挥林区人才优势,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按省人社厅的部署,总局人事局积极承接省公务员局下放的公务员登记审批职能。经请示总局领导同意,启用了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公务员登记专用章和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参照管理人员登记专用章。根据公务员管理有关法规、文件和公务员登记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森工系统公务员登记工作,同时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流程,提高审批速度和质量,确保基层申报的通过考录、军转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能够及时进行公务员登记,及时兑现公务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自公务员登记权限下放以来,累计办理公务员登记138人,公务员登记工作效率比之以往有了显著提升。
  二是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森工林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以来,总局人事局积极承接职能,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计生委相关政策文件,全力做好组织评审等各项工作。总局人事局在评审过程中,严把评审“前”“中”“后”期的三道关口,即:评审会前,组织评委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及《评审标准》,充分做好前期工作;评审会中,严肃遵循一份评审材料交由两位评委分别审核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投票程序,评审投票票数不足三分之二的,坚决不予通过;评审会后,会同专家对评审会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再度核准,最大限度的保证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教育系列和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能下放以来,已通过中小学系列高级职称评审65人,通过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194人,平均通过率接近90%。
  三是做好中专毕业生派遣工作。总局人事局与省教育厅学生处、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积极沟通协调,有效承接省教育厅下放的中专毕业生派遣职能。协调总局管辖的林职院、林业卫校、伊春林校三所学校,明确中专派遣工作要求和程序,完成了2015年入学的1.5年制中专毕业生派遣,派回所属各林业局就业,为林区基层单位输送专业人才。
  下一步,总局人事局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严格落实总局党委、总局和省人社厅的要求,深入落实“放管服”工作部署,结合整顿机关工作作风等活动,在转变管理模式、增强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为森工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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