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城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践行“第一种形态”实现廉政谈话“四个明确”
东京城局党委为确保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过程有据、有痕、有效,实行“四个明确”规范“第一种形态”谈话纪实。
明确谈话分类。在廉政谈话中,区别不同类型进行谈话。
一是日常、经常性谈话。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遵守有关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以及重要节假日前的廉政提醒谈话;
二是敲打式谈话,主要针对在单位内部、社会上有一定反映,或在来信来访中发现有不廉洁苗头的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进行警示谈话;
三是定期廉政谈话。把每年春节过后的第一个月定为“廉政谈心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围绕年度工作任务“谈勤政”,围绕惩防体系建设新要求“谈廉政”;
四是定向廉政谈话。主要针对新提职和新任重要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拔的干部上好任前“廉政第一课”,和每年针对家中有高考毕业子女即将升学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明确程序审批。谈话前由纪委相关责任室认真研究确定谈话方式和内容,制定谈话方案,填写《廉政谈话审批单》,经纪委主要领导和党委主要领导审批后,开始谈话。
明确记录内容。谈话记录内容重点记录运用方式、适用情形、被谈话人存在的问题、表态的内容以及谈话人所提要求。党委谈话以谈话笔录的形式进行的,安排专人记录,被谈话人必须签字、捺印。
明确备案管理。纪委在承担组织协调联络、监督检查、汇总分析报告等日常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林业局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收集汇总,由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管理,确保监督执纪“全程留痕”。
2017年以来,东京城局党委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诫勉谈话5人次,重要节点警示教育谈话60人次,“廉政谈心月”谈话687人次。切实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