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关于调整
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经管理局研究决定,对绥棱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局安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 凌长伟 局 长
副主任: 张洪生 总工程师
成 员: 姚清波 党委宣传部部长
马肇涛 副总工程师 防火办主任
鄢德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姜作鹏 生产交通局局长
王 光 劳动局局长
邹树东 党委办公室主任
潘凤江 办公室主任
商孟利 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凤树 监察局局长
李庆林 经贸局局长 法制办主任
赵惠权 财政局局长
商成发 民政局局长
高建平 林产工业局局长
高亭享 发改局局长
朱亚臣 教育局局长
吕玉庭 住建局局长
夏钦峰 卫生局局长
洪宪礼 机电能源局局长
刘志和 技术监督局局长
徐福利 工会副主席
梁金荣 人事局副局长
齐祖祥 多种经营局局长
叶发君 营林局局长
毕有志 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 毅 旅游局局长
马树彬 水务局局长
朱宪成 商业局局长
李卫国 绥棱林业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 伟 绥棱林业地区公安局消防大队长
李春义 绥棱林业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长
管理局安委会日常工作由张洪生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鄢德义。
黑龙江省绥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